中大网络〔2002〕3号


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校园网收费办法(暂行)》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实体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


  校园网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鼓励更多的师生用网,根据广东省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制订的校园网收费标准,结合并校后的实际情况,将《中山大学校园网收费办法(暂行)》修订调整后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中山大学校园网收费办法(暂行)

  校园网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鼓励更多的师生用网,根据广东省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制订的校园网收费标准,结合并校后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校园网收费办法修订如下:

一、广州南校区、广州北校区入网收费标准

(一)教工个人用户

1.建网费
教工宿舍申请光纤上网,教工需缴纳建网费800元/户。其它附属单位职工宿舍的建网费按成本核算。申请拨号上网不需缴纳建网费。

2.开户费
  开户费50元/户。

3.上网使用管理费
  每月30元/户,全年360元。用户可上互联网,上网时间不受限制。
考虑到北校区过去的收费政策,设定一年的过渡期,北校区教师可选择30元/户包月制,或按过去北校区收费办法,国际流量计费标准按照CERNET标准。目前为0.001元/KB。过渡期截止到2003年3月。

(二)单位用户

1.开户费
  开户费50元/户。

2.上网账号使用管理费
  每月30元/户,全年360元。用户可上互联网,上网时间不受限制。

(三)学生用户
  上网使用管理费每年300元/户。可上互联网浏览、收发e-mail等。北校区学生可采取过渡一年的方式(参照北校区教师做法)。

(四)IP地址使用费
  除开通时申请的IP地址,再多申请IP地址,每个IP地址每年缴纳使用管理费30元。

(五)直接出国IP地址的国际流量费
  按CERNET标准收取。目前为0.001元/KB。所收取费用上缴CERNET网管中心。

六)校外单位及个人

1.建网费
  已联网到户的,收取建网费1500元/户。未联网的,根据实际联网工程费用收取。

2.开户费
  入网开户费200元/户。

3.上网使用管理费
  每月60元/户,全年720元。用户可上互联网,上网时间不受限制。

二、珠海校区入网收费标准

(一)教工用户

1.建网费
  珠海校区(商品房)建网费按成本核算由小区分摊。

2.开户费
  教工宿舍开通收取开户费50元/户。单位开户免开户费。

3.上网使用管理费
  长驻珠海校区的教工个人和单位上网使用管理费每月20元/户,全年200元(寒暑假两个月免收,凭单位证明办理)。用户可上互联网,上网时间不受限制。

(二)凡对学生开放的图书馆、实验室、课室等,免收IP使用管理费。其余单独申请IP地址的情况,每个IP地址每年缴纳使用管理费30元。
(三)学生用户
  所有学生均开设帐号,需交纳上网使用管理费每年100元/户(寒暑假两个月免收)。 可浏览国内网站、收发E-mail等。
根据与珠海市电信局的协议,珠海市电信局采用包月方式向校区师生提供互联网服务。以自愿方式参加,每月50元,每年按10个月交费即可享受与163直接互连,并通过163与国际互联网连接,不计时间,不计流量。费用每半年收取一次。
协议到期后,参照广州南北校区学生上网收费标准收费。

(四)校外单位及个人

1.建网费
  根据实际联网工程费用收取。
2.开户费
  入网开户费200元/户。

3.上网使用管理费
  每月60元/户,全年720元。用户可上互联网,上网时间不受限制。

三、销户、暂停及恢复使用费
  用户销户需交纳手续费10元。用户因故停用一学期以上者,可申请暂停,停用期间不收使用管理费,暂停及恢复使用时各交纳10元。

四、交费时间
  教工用户每年3月份交费;学生用户每年9月份交费。每年使用管理费一次交清。逾期一个月不交纳年度使用管理费作暂停处理。逾期两个月不交纳作销户处理。拖欠国际通讯资费一个月以上拒不交纳者,将停止其使用权。逾期补交费用每月需交纳1%的滞纳金。

五、交费方式
  教工用户可以用现金、科研经费转账等方式交费。学生用户可以用现金、银行统一划帐等方式交费。

六、其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一)主机托管收费标准
  各单位将主机托管到校园网中心机房,每年缴纳管理维护费3000元。

(二)挂放主页资源占用费
  各单位将主页挂放在校园网的院系服务器上,需交纳初装费500元,以及主页资源占用费:500元/年。缺省空间为50兆。每增加50兆,一次性交纳资源占用费100元。
  学生社团主页挂放在校园网的院系服务器上,一次性交纳资源占用费300元。缺省空间为50兆。每增加50兆,一次性交纳资源占用费100元。
  校园网用户目前可在开户主机的用户目录下存放包括个人主页在内的各种文件,教工及单位用户限额为20M,学生用户的磁盘限额为10M.。用户可使用FTP在校内范围内进行管理。用户如果需要增加磁盘空间,须向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申请并交纳存储费用。每增加10兆,一次性交纳存储费用50元。

(三)主页制作维护费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组成主页制作维护小组,支持有需要的单位制作维护主页,制作费用视工作量而定,维护费用每年3000元。

(四)网络宣传费
  校办产业将其科研成果、科研动态等信息在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以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需向学校交纳一定的费用:
提供一个醒目标志放置首页,5M存储空间,每年2000元。每加5M,加收100元。提供一个醒目标志放置其他页,5M存储空间,每年1500元。每加5M,加收100元。
  校外公司在校园网上发布有关信息,以扩大宣传和影响,需向学校交纳一定的费用:
提供一个醒目标志放置首页,5M存储空间,每个月1000元。每加5M,加收100元。提供一个醒目标志放置其他页,5M存储空间,每个月600元。每加5M,加收100元。
  在BBS进站画面上发布信息,1000元/月;在BBS活动看版上发布消息,600元/月;在BBS版面备忘录发布消息,300元/月。

(五)域名管理费

  提供一个独立域名,形式为:http://域名.zsu.edu.cn 域名管理费每年交纳100元。

(六)上门服务收费标准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有责任保证校园骨干网运行正常;保证校园网上所提供的基本服务(WWW、DNS、EMAIL、FTP、PROXY等)正常;保证校园网出口正常;保证中心至各院系主节点交换机工作正常;保证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光纤用户的网络端口正常;保证拨号用户接入正常;为用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用户可到中心办公室咨询,可通过电话、E-mail、网上用户热线等咨询)。
在以上服务范围内,上门为单位用户服务不收取费用。对教师个人用户,室外网络发生故障,上门服务不收取费用。

以下情况上门服务收取费用:
1.对教师个人用户室内网络问题(在服务范围内与网络有关的部分,不包括布线问题)通过咨询无法解决,需要提供上门服务,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
增加信息点:除开户时开通的信息点外,每增加一点做水晶头,打模块,收费10元。
与硬件有关的服务:如安装网卡、调制解调器等(硬件由用户提供),20元/次。
与软件有关的服务:如网络设置、安装浏览器等常用网上软件(涉及版权的软件由用户自行提供),20元/次。
到校外维护(用户住校外),收费50元/次。

2.对教师个人用户计算机问题(不在服务范围内),一般不上门服务。如确需上门服务,一般故障(1小时内排除)收费50元/次;复杂问题,如杀病毒、安装系统(限定基本软件)等,收费100元/次。

3.其余情况协商处理。
七、本收费标准的解释权在学校财经领导小组。


主题词:教育 学校 网络 收费△ 通知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2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