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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简介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是在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管理下,以广东省高等学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课的思想理论工作者和教师为团体会员,并自愿结成的群众性学术研究组织。
本会的章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百家争鸣的方针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团结全省从事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广大干部、教师和专家、学者,研究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为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水平,开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新局面,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结合高等教育自身的规律及高校师生身心变化的特点,研究和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以及校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思路、内容、途径、方法、手段及规律。制定选题规划,组织课题研究,推进各种形式的科研活动。
2、组织调查研究和学术交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调查研究;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报告会、专题研讨会;协调研究会各分会的学术活动;加强与兄弟省、区、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的交流和沟通,并创造条件开展与国外教育科研组织的友好往来和相互合作。
3、组织思想政治教育的教材、辅助教材、学习资料的编写,开展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和推广活动。
4、编辑出版会刊《思想教育探索》,使其成为我省高校宣传、思想理论教育战线广大干部和教师发表论文、交流经验、探讨问题、阐述思想的园地。
理事会是本会的领导机构,由全体理事组成,每届任期4年。理事由团体会员单位协商提出候选人,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理事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不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检查本会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常务理事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由理事会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本会日常工作。在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会长主持本会工作。
本会现有一个分会“广东省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广东省高校“两课”教学与研究专业委员会、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委员会、广东省高校教师工作专业委员会、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70多个团体会员单位。
本届研究会现设在中山大学教育学院,会长是中山大学郑永廷教授,秘书长是中山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钟明华教授,秘书处办公室设于中山大学文科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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